心里倒有点糊涂了,这石榴是对她好呢还是更坏?
也许她在家算是个有头脑的人吧,但是毕竟还是和家人一条心。
南琳琳更觉得自己孤独,需要立刻强大起来,不能再忍声吞气的过日子了。
她开始一改之前的状态,之前闷头干活少吃饭,什么气都忍受着,却发现一点也没用,没人记得她的好,当傻子使唤,少干一点就挨骂。
现在开始姑奶奶不干了,干自己想干的事情,爱咋的咋的。
再容不下的话,就像石榴说的,病情加重,想必哥嫂是不会轻易领回去的,也许会怪罪方家呢。
呵呵!
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。
“哼,那猪一样的脸来咱家养的又白又嫩了,吃的太好了吧?真是便宜她了。”方红盯着南琳琳脸看了半天嘀咕道。
“不过我倒是觉得她吃饭不多啊,有时候还赶不上俺闺女木花吃的多呢,但也不瘦,皮肤还水灵了,真是怪事。”石榴也发现了南琳琳脸的变化。
南琳琳根本不搭理这些人的谩骂,只是听说自己的皮肤好多了,不禁用手摸摸,又当众拿起小宝娘送给的镜子照去。
最近闹心,都没怎么关注自己的脸了,此时照去一看,天呐,不由地乐出声。
怎么一两天没照镜子,这脸的皮肤简直像是换了一张脸,那么的白皙光滑,青春痘一个也不见了。
心里狂喜,这空间的东西就是不一样。
看到自己的手还是漆黑粗燥,心想接下来就抹手臂上,甚至身上腿上脚上,让浑身皮肤都光滑柔嫩。
“傻子又发呆了。真恶心。”方红瞧了一眼离去了。
……
两天下来,南琳琳觉得自己表演的很成功。
接下来她就要行动了,目标自然还是猪崽子。
她不去求人买去了,也不去到处打听消息了,村里就有现成的。
她决定去偷,就偷牛混混家的猪崽子,暗中她已经摸清了,他家这次老母猪生了十只小猪崽子,这几天混混忙的请人帮忙,还杀了一只老母猪。
混混是个死老婆的光棍汉子,一辈子没儿没女,家有两个妹子早就嫁人了,他守着老娘过日子,这么一个不务正业的人却有一手养猪的本事,据说祖上就是养猪的。
娘俩生活算是很富裕的,手里有钱,有时候也会借出去一点钱,因此混混在村里可以说是横行霸道的存在。
南琳琳才不怕他,而且又结下了仇,偷他家的猪崽子出一口气。
至于怎么实施这个偷猪方案,这两天也没闲着,早就想好了一个切实可行的计划。
终于等到了下雨天,这天临近傍晚时,她突然说道:“我要去镇里买猪崽子去。”
这几天都是傻乎乎的说着猪崽子事情,大家更加认为是疯病加重了,没人搭理她。
就连石榴也不怎么来找她了。
估计家人都听到了,她便去厨房,拿了个窝窝头和一根绳子,又顺手拿了一个破损的锉刀,披个破麻袋出了家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