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博文这个干活的得有工作服,细棉布的衣服舒适也不抗磨,几天就得磨坏了,他干活时只能穿粗棉布的。
算上她自己,也做了几身平时在家干活穿的衣服,划拉划拉,连衣服带被,竟然做了一大堆,炕上都快堆不下了,还有跟书店约定送书的时间要到了,上次她跟人家约好这次送100本书过去,又是一笔小收入。
这边,丁珊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,一天一个变化,她到李家没多长时间,家里都住上了镇上的一等房,李博武的腿也好了,精神头都好了太多,连点后遗症都没留。
镇上的人眼都不瞎,哪能看不着,纷纷都夸丁珊珊这丫头身上带着天降的福气,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,能有这么大的本事,把一个家都给改变了,而且还是发透了。
左邻右舍,邻里邻居,有眼红的,也有真心祝福的,反正你传我,我传他,跟前这一左一右的人,基本没有不知道他家的事的,这事自然也就传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那里,也就是原身的爹娘耳朵里。
在丁珊珊被卖掉以后,家里的日子也没因为卖掉闺女换来人参腿,而好过多少,那大夫说的不,有了这只人参腿泡水喝,小儿子的确保住了命。
但只是一只人参腿,保住命就不了,儿子还是病怏怏的,成天汤药不离口,不是今天头疼,就是明天脑热,丁有才愁的不行,更舍不得唯一的儿子受这种苦。
对他来说丁珊珊是卖出去的闺女,不是自家人了,而且还是卖给李博文那凶神恶煞的屠夫,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,他都没再关注过这个女儿的死活。
就只有丁珊珊的娘李氏,是真的心疼女儿,但也只能偷偷掉眼泪,连哭都不敢光明正大,这个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女人,是古代典型重男轻女家庭,培养出来的农村女。
出嫁前不受娘家父母待见,出嫁以后,丁有才对她也不好,非打即骂,有的时候气不顺,都拿她抓邪气,说让她天天哭丧个脸给方的。
儿子现在病怏怏的,要是让丁有才看见她哭,少不了又是一顿打,最轻都是一顿骂,更别说能有机会离开家,偷偷去看看女儿过得好不好。
小女儿丁来娣才九岁,待遇还不如丁珊珊,本来二胎盼着生个儿子的,结果一看生的又是个闺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