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,嫌少了?那就五万吧,再多废话一句就加一万!你放心,以后我也绝对不会多跟你要一分钱。不过,你要敢少给我爷爷一分钱的生活费,我绝对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的,呵呵!”
听金洛这么说,金大柱直接跑去隔壁骑了金二柱的摩托车,跑去镇上银行取款去了。他这几年可没闲着,存款也已经突破了六位数的大关,所以给金洛的钱倒真不是个事儿。
其实他也想黑下这笔钱的,可又不确定自家那‘丈母娘’还在不在了,他是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所发生的事儿了。
那次之后,他已经很多年没自己一个人睡过了。好在在外头一直都是睡员工宿舍,屋里每晚都有人在,他才能睡个好觉。
金洛并没有报考清北,而是选择了北方大学,去往了原主曾经打过工的那个城市。
这是一个冬季特别漫长的地方,可这里的人们却十分热情。哪怕你身分文的出现在大街上,只要你张嘴说一声,一定会有许多人向你伸出援手,让你感觉到这个城市的温暖。
原主很喜欢这里,她也一样。
金洛选修了这个年代最为蓬勃的金融学,并且在成年后的第一时间,就在互联网上开始了自己的吸金大计。
等到别人大四需要出去实习时,她已经开始着手准备开属于自己的金融公司了。
金洛来这个城市还有另一个目的,就是那个给了原主限温柔的小超市,‘一家人超市’。
大学三年,金洛会在每个礼拜天前往小超市,时间一久,也跟那两口子再次混熟了。尤其是她‘不小心’提起了自己的家乡后,店主两口子对她就更热情了。
店主名叫顾凯威,他媳妇儿叫张萍,两口子被这地方的人所影响,性格也是热情的很。在跟自家大姐通过电话后,看金洛就更是跟看自家孩子一样了。
后来金洛也把自己公司的选址定在了超市附近,想要跟顾家两口子多多接触一下。就这么一接触下来,金洛竟然破天荒的见到了他们那个当兵的儿子。
要知道,原主在这儿干了四五年,都没见过这位传说中的军官小哥哥一面。金洛如今也不过才跟顾凯威两口子认识三年而已,就亲眼见到了他们的儿子——顾城?
“小虫虫,你看这位顾城小哥哥,是不是,有那么一点点面熟呢?”
金洛看着他眉尾的那一点朱砂痣,向阿虫问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。
阿虫看着顾城那张棱角分明,却帅到天怒人怨的一张脸,一点都没感觉到有哪儿熟悉。“宿主大大你确定吗?按说他长了这么帅的一张脸,我没理由会忘的呀,可系统确实没见过他呢!”
金洛挑了挑眉,大方的冲着眼前的人伸出了右手道:“你好,我叫金洛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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