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叫马一城。
怎么说呢,我现在正经历着……说不清的事儿。
这可能跟我的工作有关。不,也不是,应该是跟我的记忆有关。
如你所见,我是个殡仪馆拉尸体的,俗称“业务员”,主要是开着馆里的车,哪儿有“业务”就去哪儿,从搬动到载回,再到搬动交给其他工作人员,基本都是自己完成的。
当然,偶尔也会有家属陪同,或者闲来事,胆子大的几个兄弟。
我记得今天大清早的就接到领导电话,说T县北区郊外有趟活儿,让我早去早回。
我去了,并且也到了电话中说的那个地方。可是才刚进村子,车子抛锚了。
好在村口处就有家修理铺子,虽然摆的都是些破烂自行车,但老板听了我的话后,操着一口本地方言说到:“抛锚嘛?小意思,我分分钟给你搞定啦。”
说完,在杂乱的零件堆中翻出几个惯用工具,提着就往车子方向走。
临走前还不忘交代我留下替他看着店,有活儿就接,他马上回来。
由于早上起得早,眼睛都还没睁开呢就被叫了起来开工,一路又马不停蹄的赶路,根本没休息过。这一闲下来,又犯困了。
趁着老板去修车的时间,门口摆了把陈旧的太师椅,我干脆就这么躺上去,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然而,说不清的事情就出现在这个时候。
我才一觉醒来,发现自己已经不在那个修理铺中了。
不,不对,严格来说,我已经不在那个村子了,而是在……另外一个村子。
怎么说呢?
我现在在的这个村子,不是T县,也不是我工作的G县,而是生我养我的老家——S县的一个偏僻村庄。
偏远的村庄总是比较落后,这里也不例外。好在五年前,我姐嫁了个好人家,愿意把我妈也接到城中一起生活养老,还给我介绍了今天这个工作。
我很感恩。
就这样,我们一家人,算是走出了农村。
但我的好多发小都还在农村,他们并没有我家这么好的遭遇。我还是挺想念大家的,也怀念那天不怕地不怕,光着膀子套山鸡的肆意时光。
然而想归想,突然一觉醒来就来到这儿,还真有点接受不了。
尤其是……发小之一的毛玉明的婚礼?
“我靠,一城你总算来了,哥们儿我结婚,你也不说提前来帮帮忙什么的,感情踩着点的来蹭饭啊?快进来快进来。”
贴着喜子挂着红绸的门口前,站着的就是毛玉明。
他这人吧,从小到大给我的印象,身高是我们这一辈中长得最高的人,体格偏瘦。怎么形容他呢?“尖嘴猴腮”说的就是这样。
他平时穿着不是很讲究,由于家境不好,经常一套衣服穿个三五年,人长得又快,不是吊着裤脚就是露着肚脐,常常被调侃“全村最时尚的崽儿”,于是后来有了个光荣的绰号,“毛骚气”。
不过今天毛骚气大婚,一米九的身高穿了套长短合适,大小却不合适的西服,又梳了个大背头,虽然很不搭,倒也有模有样,算是改头换面了。
他旁边站着的,从服饰上来看应该就是他的新媳妇儿。
之后又见毛骚气长长短短说了几句话语,但具体说得什么我也没听清。可自己心中的想法,却是一清二楚。
我想的是:做我这行的,谁见了不说阴气重?况且自己还穿着某某殡仪馆的工作服,开着拉尸体的车……就这身行头还来参加结婚典礼,不等于触人霉头么?
于是我就这么呆呆站在原地,进退不是。
再后来,要么是勾肩搭背,要么动手动脚的发小接二连三出现,搂着我便要入席酒宴。
就像做梦一样,我甚至都没尝口酒的滋味,一转眼天已经黑了,婚宴结束,接下来该闹洞房了。
我压根儿不知道我在干什么,或者该干什么,真的跟做梦一样,意识的跟着大家去了毛骚气的新居,去闹洞房。
直到期间不知谁拍了我一下,说:“一城,海峰喝醉了,你把他送回去。”
海峰,我儿时的发小之一,体型是所有人中最膘肥体壮的,一百五十公斤的体重,一人能占二人座。也是人称“全村最肥的崽儿”。
呃……你问我有几个崽儿?
七个。
我也是其中之一,我们七人当时在村里,那人气高的,那,这么说吧,我们七个在一起,被称为“全村的希望”。
嗯?我被称为什么崽儿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