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令是带他出去长见识,是以那些天吃饭都是在人流量大的酒楼。
记得在离开的前一天,他独自一人跑出下榻的客栈,去了街上闲逛。
他那时没什么钱,只敢站的远远的瞧上几眼。
一路闲逛的到处跑,直到看见一家卖兵器的店铺,里面的展柜里,放着一把不算好看的短小匕首。
虽说不好看,但那上面镶嵌的一颗宝石却是货真价实的东西,他穷的叮当响,再喜欢也只能站在门口多看两眼。
这时一个软萌可爱的小胖妞突然出现在他身边,那软乎乎的小肉手,带着些力道拍在他颇为瘦弱的肩上。
没等他开口说些什么,穿着富贵的小胖妞便先说了话。
“小哥哥你长的真好看,跟凝凝做朋友好不好哇!”
那是他第一次见沈羽凝,天真可爱又软萌,一时也忘记肩上的重量。
出门玩的沈大小姐,在自家马车上待不住,掀开车帘子,一眼便瞧见了他。
偷溜着从马车上下来,悄咪咪的走到他身后,观察了一会儿,发现漂亮小哥哥一直看着店里的东西。
傻乎乎的沈羽凝最喜欢漂亮的东西,当即便往同一处看去,没两秒就收回了视线。
有些嫌弃的想着:还没有面前的小哥哥好看呢!
但小哥哥喜欢,要是小哥哥愿意跟她做朋友,那她就买下来送给小哥哥,当他们做朋友的信物。
想想那时候的他,竟然真的被小胖妞忽悠着去了沈家玩,还当起了朋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