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遇安,你看看这几双哪双好点?”林笙摸了摸这靴子。
“笙儿,给你买一双就够了,我不需要这东西,我的鞋子够穿”秦遇安眨了眨眼,他心里很有些感触,这个世上,除了他去世的娘亲,再没人会这般对他,而林笙却处处都考虑着自己,这种时刻被人在乎的感觉真的很美好,美好的眼睛有点泛酸。
林笙认真的在思考哪个靴子要更好一点,手上摸来摸去,并未看到秦遇安的异样,“不,这是专门给你买的,你平常干活最多,还常要上山,有双靴子是好的。”
“哎你看这双黑色的怎么样?这皮子摸起来不。”林笙语气有些惊喜。
“这双挺好的,看着像是狼皮做的。”秦遇安见林笙执意要给他买,便也不再推辞,大不了,他回去就上山去,给笙儿猎最好看的皮子做围脖。
“客官眼光真好,这是这几双靴子里皮子最好的,用的是狼皮,很是耐穿,不过猎杀狼还是很难,这双靴子难免比其他几双贵些。”伙计解释道。
“好,就把这双包起来。”
“结账吧”偶尔奢侈一回没什么,反正他这会还有钱,还够用。
伙计见他这么干脆,高兴的眉开眼笑,“好嘞,这就给您包好。”
结完账,林笙便和秦遇安拎着包准备回村,伙计在后面边拨着算盘珠子边喊“客官慢走。”
这会回去,刚好赶上天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