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已深,窗外的雨早已停了。
余乔洗漱完毕,关了灯,躺在床上,刚闭上眼,眼前就浮现出赵云开的样子。
她记得以前同学们都说他高冷,表情冷淡、话不多,除了上课,业余时间不是在打游戏就是在打篮球。
也是哦,今天他牵着她的手好像完全无感的样子,可不就是很高冷吗?好像也不对,他在她面前话不算少,而且他笑起来的样子还挺可爱的。
一想起他看着她笑、眉眼嘴角飞扬的神情,她的内心突然就变得柔软,嘴角也忍不住上扬。
她喜欢和他在一起相处的感觉,也习惯了他的陪伴。上学时,大家总喜欢调侃他们,说他们是天生一对,她会笑着回应:“我们是天生一对的好哥们儿。”
那时,苏陌年还残留在她的心里,她无心去想爱情这件事。哪怕直到大学毕业,别人问起她和赵云开的关系,她仍然能坦荡荡地说:“我和他啊,是老乡兼好哥们儿。”
是啊,他们俩一直是好哥们儿,她怎么能对哥们儿动心呢?
她宁愿,今天她和他在一起时的心跳加速是她的错觉。
她始终觉得,做哥们儿比做恋人要长久得多。好哥们儿可以一辈子,做恋人嘛,分分合合的故事她见得多了。连苏陌年那么好的男人都说谈恋爱也不一定要结婚,她对恋爱还有什么好期待的?
“睡吧睡吧,别想这些了。”她给自己催眠,但催眠无效。
数绵羊吧,在广袤辽阔的青青草原上,有一个小院子,一群洁白的小绵羊在门口,放羊的女孩让它们进来,进一个数一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