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她年少时,没有向沈家夫妇心软妥协,她就不会嫁给李珩。之后如果没有随大众,对李珩的作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心理压力或许没有那么重。李珩登基时,如果她没有贪恋一生一世一双人,而是选择离开京城,或许现在的沈惊华还活得好好的。
她前生没有做到的事情,她希望沈明瑜尽量不步她后尘。
沈明瑜被惊华这番话震撼的说不出话来,一个月前的沈潇潇断然说不出这番话,沈潇潇的改变不只是一点点的,更像是脱胎换骨,从骨子里换了一个人。
但,沈明瑜很喜欢现在的沈潇潇,如果日后沈潇潇还保持这般,他也愿意叫沈潇潇姐姐的。
只是…只是这语气与窗外的天气相呼应起来,竟然让人觉得此情此景有点儿书上写的“相逢一醉是前缘,风雨散,飘然何处?”的滋味了。
雨停了,惊华出门去布庄取沈明瑜做好的新衣服,她看着地上水洼里的倒影,心想:这大概是她为沈明瑜做的最后一件事了。
一路上她都暗自想着,借沈潇潇的身子活过来这么久,一是她改变了沈炜的官职,从此沈家处境大变,二是将沈明瑜送进了学塾,若是沈明瑜明事理能够一直这样坚持下去,来日可成栋梁,也算改变了沈明瑜的前程,如此她倒也不欠叶巷沈家什么了。
这两天她胳膊上的伤也快好了,如此也是时候离开沈家了。
算了算,惊华还觉得自己好像还疏漏了什么,可一时半会又实在想不起来。
路上行人三两,惊华很快走到布庄,布庄老板一如既往的和蔼,他是认得惊华的,见惊华来了,立刻把沈明瑜做好的衣服拿了出来。
“沈姑娘,这就是你弟弟的衣服了。”
惊华摸了摸衣服,都是好料子,而布庄开了五十年了,手艺定然不会差,将衣服装进包袱里后,拿了银子出来。
老伯数了数,道:“沈姑娘,你这给多了。”
“不多,以后或许就是我弟弟一个人来做衣服了,可您知道的,我弟弟很懂事,他舍不得花这么多钱,所以,”惊华顿了顿,不知为何,她竟然有点感伤,
“我便提前付他两年的衣裳钱,届时还望老伯给他做好看点。”
老伯听了这话,自然愿意,当即点点头,将惊华付的银子收了起来,道:“沈姑娘放心,这事交给我准没错。”
惊华笑着感谢,又挑了两身合适她穿的男装付了钱才欲离开,只是一出门就被一个身形圆润,面白唇红的少妇拦住了。
“沈姑娘,真是巧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