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来啦,委屈小伙子,周于夕同学。
她还能怎么办?
当然是安慰啦。
陈妙叹了一口气:“好啦,我没有这个意思,我这不是怕耽误您这位大神的时间吗,你的游戏打了吗,你的画画了吗?或者,你不去打球什么的吗?”
周于夕叹了一口气,这家伙,是自己女朋友吗?
人家女朋友都是撒着娇要男朋友,自己女朋友怎么就催促着自己离开呢?
明明就是在嫌弃自己烦了,还在这里找借口。
真是讨厌死了。
偏偏自己还拿她没有一点办法。
周于夕只好问:“你有什么事情吗,就这样催我走。”
陈妙一副“你真懂我”的样子:“是啊是啊,你忘了我要码字嘛,这项伟大的工程,每天都不能断的。”
周于夕:“…………”
话说,当初自己为什么要同意陈妙同学写小说呢?
最后却变成了自己被嫌弃…………
唉。
而且,他之前一直说要让陈妙给他看看她写的书,陈妙就是不同意,说什么写的不好。
然而,陈妙同学,你难道忘了,曾经告诉过我,你已经签约了吗?
写的如果真的有她描述的那么不好应该不会走上签约之路吧。
…………陈妙没有写多久,突然就戳周于夕,道:“我已经写完一章啦。”
周于夕看了一眼时间,不到一个小时。
“…………一章多少字?”周于夕开始对陈妙的手速感到质疑。
“两千呀。”陈妙理所当然地说道。
签约要求是这样,轻易不变更。
不到一个小时,写两千字,难道她都不用思考的嘛?
不用思考,就直接写的嘛?
其实他不知道,还有好多作者,有着时速六千,八千,甚至一万的。
俗称,触手怪。
陈妙想想就觉得那种手速,简直可怕。
那估计不是用来写文的手,是可以用来打电竞的手。
不是一般人能够拥有的。
陈妙觉得,这速度差不多了,能够又快又有质量当然是最好的,但是,鱼和熊掌不可兼得,先保证质量,再保证速度,这样就好。
周于夕同学似乎还没有能理解,作者,作者就是靠写字吃饭的,速度不快,怎么能拿到money?
咳咳,这样说似乎显得有点俗气哈…………
不过,这本来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。
这个时代大多数的人,都已经开始明白,现实是一个很残酷的事情。
几乎可以残酷到,如果周于夕不是那么耀眼,陈妙不会关注到他。
因为她往往看到的,不是颜值,而是他的能力,他的才华。